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登录个人中心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走进沙坡头

沙坡头区司法局: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

发表日期: 2020-06-30 作者: 刘晓翠
来源: 沙坡头区司法局

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围绕沙坡头区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统筹整合资源,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自觉性、主动性,为建设沙坡头区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规范权责清单运行机制健全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制度,重新修订《沙坡头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自治区权责清单“三级四同”调整结果,结合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职责变化情况,梳理编制了沙坡头区21个部门权责清单,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修改完善,于4月30日前,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健全重大优化营商环境决策机制,对事关重大营商环境决策事项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依托以政府网、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报刊等为载体的6+N全方位政务公开平台,扎实推进重大营商决策公开工作,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坚持对重大营商环境决策合法性审查,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

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严格落实《沙坡头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政务诚信监督、信用管理体系,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诚信建设,完善政府服务承诺制和行政问责制,加强对政府履行承诺的监督考核,提高政府公信力。截止目前沙坡头区尚不存在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土地、不能按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长期拖欠企业债务等问题。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调整沙坡头区级“四级四同”政务服务可办事项410余项,网上可办事项361项,可办理率达88.7%,通过不见面办理事项307项,不见面率达75.6%。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事项比例达到60%以上。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要求,完善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AB岗工作制度等管理制度。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要求,统一代办事项,规范事项要素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规范化管理。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下沉,扩展“代办服务”覆盖面,缩短服务路径,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打通服务企业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优化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司法环境。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民营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面清理2019年以前制定的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将政府合同全面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和公平竞争审查范围。

深化证明事项清理。加大“减证便民”力度,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建立证明事项目录库,实行动态监管,建立长效监管制度,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建立区级领导联系帮扶企业工作机制,帮助企业破解难题,助推企业健康发展。落实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按照“法无禁止皆可入”原则,依法依规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168个,总投资122.5亿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新媒体
智能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