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2016年和2017年扶贫专项资金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沙坡头区审计局对沙坡头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2017年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6-2017年度,沙坡头区扶贫资金由自治区下达资金、“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款和中卫市扶贫办拨款三部分构成,收入31483.06万元,支出27997.77万元,2017年末余额3485.29万元。
(一)自治区扶贫专项资金。2016-2017年,沙坡头区扶贫办共收到自治区扶贫专项资金拨款18924.43万元,支出18326.72万元,2017年末余额597.71万元。
(二)“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款。2016-2017年,沙坡头区扶贫办收到“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款拨款8653.60万元,支出6429.37万元,2017年余额2224.23万元。
(三)中卫市扶贫办拨入移交资金。2016-2017年,沙坡头区扶贫办管理中卫市扶贫办拨入扶贫专项资金3905.03万元,支出3241.68万元,2017年末余额663.35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17年,区委、区政府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生态移民区11个重点贫困村为主战场,做实“有土”“离土”结合文章,紧盯脱贫销号和巩固提升两大任务。沙坡头区在全区13个非贫困县(区)2017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荣获一等奖,扶贫办荣获全区扶贫系统先进单位。扶贫办及各乡镇党委政府能够贯彻落实国家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精神,健全完善资金项目管理机制,建立完善《沙坡头区扶贫项目管理办法》《扶贫项目风险防控制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实施进度较慢,滞留资金25笔6858.31万元。其中:扶贫办3笔1228.80万元,各乡镇22笔5629.51万元。
(二)财务结算资料不合规不完整,还个别存在接收不合法发票报账、结算资料不规范、不完整、双到项目产业奖补申请表中填写不规范等问题。
(三)工程结算报告不规范。个别项目结算价与招标价不一致、结算审核报告内容不正确,项目相关人员未签字。
(四)工程合同管理不严肃。个别乡镇合同存在签字、盖章、日期填写不全、招标公告日期和招标文件日期不一致、实施方案与施工合同不一致、工程管理资料缺失问题。
(五)工程验收不规范,个别项目相关单位人员未签字盖章、工程量验收不正确。
(六)培训项目监管不严,个别培训项目和班次管理不到位,存在培训方案与招生简章招生对象要求条件不一致、两个培训班未完成合同学时、培训档案签字盖章不全、培训班纪律松散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