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振宇等辞去沙坡头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0月29日中卫市沙坡头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张振宇、邹建萍、张永华、肖军军、朱云花、王有选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沙坡头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振宇、邹建萍、张永华、肖军军、朱云花、王有选辞去沙坡头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