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黄河河心滩(岛)管理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做好黄河沙坡头区段生态保护工作,保障黄河沙坡头区段行洪顺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现就加强黄河沙坡头区段河心滩(岛)管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禁止在河心滩(岛)种植一切农作物。自2021年起,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河心滩(岛)地种植农作物,禁止一切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对于单位或个人开垦河心滩(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法律责任。
二、禁止所有农用船舶向河心滩(岛)渡运人员及一切农业生产物资。自2021年起,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驾驶船舶渡运人员或农业生产物资进入河心滩(岛),如有发现,依法取缔和处置农用船舶。
三、禁止在河心滩(岛)倾倒垃圾。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河心滩(岛)倾倒或焚烧垃圾、秸秆、杂草等行为。对于单位或个人在河心滩(岛)倾倒或焚烧垃圾、秸秆、杂草等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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