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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发表日期: 2021-06-17 作者: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来源: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因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项目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项目: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项目

二、征收范围: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项目沿线迎水桥镇、常乐镇共涉及被征收人28户。凡在此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附属物均属征收对象

三、房屋征收部门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人民政府

                      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人民政府

五、征收补偿标准:详见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卫沙政办发202143

六、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本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中卫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16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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