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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康镇林下大球盖菇(庭院经济)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1/2024-00046 文号 卫沙政办发〔2024〕12号 生成日期 2024-02-27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永康镇 有效性 有效

永康镇人民政府,区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永康镇林下大球盖菇(庭院经济)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康镇林下大球盖菇(庭院经济)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林下种植大球盖菇(赤松茸)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学利用农村园(林)地和环境优势,促进沙坡头区立体农业发展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完善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现结合永康镇2023年林下种植大球盖菇试点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和群众增收致富,以乡村振兴为主线,以绿色生态循环发展为导向,以生产精品食用菌为抓手,促进我区立体农业发展实现新突破。

二、项目背景

2020年以来,宁夏农林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技术研究所经过多年探索,逐步构建出了适宜宁夏自然气候条件的苹果林下套种大球盖菇栽培新模式,实现了“以果养菌、以菌促果”。该项技术在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户收入的同时,将废弃苹果树枝及玉米芯就地还田,降低施肥成本、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农业面源零污染,为我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撑。

2023年,宁夏农林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技术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试点项目选址在永康镇达茂村,试种的2亩大球盖菇达到预期效果,为我区发展立体农业探索出一条新路子。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准确把握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种植大球盖菇环境需求的结合点,综合考虑地块差异、经济水平和群众期盼,合理利用农户房前屋后的园(林)地发展庭院经济,科学确定目标任务,选择最适宜的点位推广种植,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二)坚持规划先行,双效并重。结合2023年宁夏农科院试点情况,优化菌菇基质集散点布局,合理安排种植时序、批次、规模,一体化推进基质收集、加工、分发、出菇、采摘、入库、菌渣回收、还田等,既抓经济效益,又重生态效益。

(三)坚持农民主体,多方参与。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多方力量,采用“科研机构+政府+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促进庭院经济与林下经济协同发展,同时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构建多方共建共管共享格局。

四、项目内容及概算投资

在永康镇实施600亩林下大球盖菇(庭院经济)产业扶持项目,概算总投资358.06万元,其中:申请衔接资金或本级财政资金78万元,合作社自筹45.48万元,农户(企业)自筹234.58万元。

(一)基质生产线建设。由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牵头,宁夏农科院提供技术指导,充分利用各村闲置校舍、苹果交易市场对基料进行回收、过磅、发酵、分发。拟购置20公分移动式枝条粉碎机5台、鼓风机4台,概算投资20.48万元,资金来源为合作社自筹。

(二)初加工生产线建设。购置菌菇初加工生产线一套。概算投资25万元,资金来源为合作社自筹。

(三)林下菌菇种植。按照农户自愿的原则,鼓励在自家房前屋后林下种植大球盖菇600亩,补助标准为:菌种1000元/亩、枝条及玉米芯粉碎机械使用费300元/亩;每户补助面积不超过3亩、企业补助面积5—10亩,农户(企业)每亩还需自筹菌种费用300元、基质6吨及辅料(遮阴网、滴管、喷头、七合一传感器、覆膜、拱棚塑料杆)。概算总投资312.58万元,申请衔接资金或本级财政资金78万元,农户(企业)自筹234.58万元。

五、招标方式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宁财(采)发〔2020〕360号)执行。

六、推进计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镇主要领导带队外出考察,洽谈订单收购事宜。制定《永康镇林下大球盖菇(庭院经济)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择优选择点位推广种植,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明确种植户数、种植区域。

(二)种植准备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10日)。利用冬闲时间采购设备,依托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动群众回收废弃枝条、玉米芯,起堆发酵制作基料;订单制作菌种、签订菌菇保底回收协议,开展大球盖菇种植技术培训;发动农户清理果园、储备物料,做好种植准备。

(三)种植阶段(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5月30日)。结合基料发酵及气温变化情况,及时组织农户开展菌种春夏种植,有序进行催菇,将菌菇出产时间控制在5月至10月市场空档期。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对农户发展庭院经济种植大球盖菇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自验,对完成情况及推广结果进行整理、归纳、撰写总结、绩效自评报告等内容,由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等部门进行复验。

七、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根据宁夏农科院及达茂村试验成果,出菇时间为每年5月至10月,与南方大球盖菇种植区形成错时供应。保守估算每亩鲜菇产量在3300斤,根据市场行情,减去每亩成本约6300元,预计每亩净收入4000元—10000元左右,有望培育成为群众增收致富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生态效益。大球盖菇种植基料主要为废弃树枝、玉米芯和杂草,每亩用量约为6吨,按照种植面积600亩计算,每年可消化农业废弃物3600吨,可有效解决“煤改电”节余废弃物的处置问题。菌菇种植完成后的料渣经再次配料发酵可加工成优质有机肥直接还田,增加土壤有机质,粉碎的多余苹果枝条可直接还田,用于制作防霜冻烟熏物料或销售给菌棒生产企业,具有较高的生态效益。

(三)社会效益。2023年,永康镇苹果园重度冻害区达4.06万亩,对“沙坡头苹果”产业发展及群众收入造成不利影响。农科院专家建议,将大球盖菇种植时间设定为春夏种、夏秋收,根据当年霜冻情况实时调整种植面积,对稳定永康镇苹果产业规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积极作用。


附件:永康镇林下大球盖菇(庭院经济)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资金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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