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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33/2024-00048 文号 卫沙爱卫办发〔2024〕1号 生成日期 2024-03-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卫市沙坡头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43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沙坡头区2024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自治区爱卫办和爱卫办关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及孳生地整治,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切实做好沙坡头区2024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开展以除四害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风险,进一步提升群众卫生意识和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全民参与的工作方法遵循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科学规范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防鼠防设施建设和灭蚊蝇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不断提升鼠、蟑、蚊、蝇防制水平。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环境治理,防止疾病传播。

1.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爱国卫生日活动、病媒生物孳生地调查及环境治理活动,及时对辖区街道路面、办公区域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坚持科学防治病媒生物孳生地。

2.各乡镇要针对病媒生物孳生地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减少病媒生物繁殖,控制密度。蚊类主要孳生环境有室内外各种积水,污水(阴沟、明沟、排水井、浊水塘、臭水坑)、垃圾堆积地、杂草丛等,各类景观水体以及城市内河、湖等大型水体,农村畜禽养殖区域等。蝇类主要孳生场所有生活垃圾及收集、清运、消纳的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和场所如垃圾桶、垃圾车等,粪坑、畜舍、厕所、农贸市场、肉类加工地、餐厅、厨房、工地等。鼠类主要栖息或侵入的孳生场所有宾馆、饭店、小餐饮店、单位食堂、商场、超市库房、农贸市场、粮库、粮油门市部、垃圾收集站、建筑工地、下水通道、闲置房屋和杂物堆放处等。蟑螂主要孳生场所有宾馆、饭店、小餐饮、居民小区、超市、商场、医院、农贸市场等。

3.乡镇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健康水平提升行动等,持续清理农村三堆整治农贸市场及周边、老旧和无物业居民小区、背街小巷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卫生,铲除蚊蝇、蟑螂孳生环境,进一步美化环境城乡人居环境整体质量,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二)实施集中消杀,阻断传播途径。

1.乡镇可根据工作实际,在广泛发动群众的基础上,聘请专业消杀队伍开展病媒生物的集中消杀。根据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季节性特点,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组织安排辖区范围内统一消杀。

2.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开展办公场所及周边环境清脏治乱大扫除,办公环境要卫生整洁干净,设施完善墙面无破损,无蛛网,各类物品无积尘卫生间安装半帘、壁挂式灭蝇灯,院沿墙间隔20米30米设置毒饵站1个,持续投放鼠饵药物有食堂的单位做到食堂三证齐全,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良好。食堂操作间四防设施完善,生熟食品分开放置。操作间无鼠迹、蟑迹和蚊蝇。主粮库有防鼠板,主、副食离地离墙分类分架放置。下水道无污物、无沉渣,下水道口有防鼠网。

3.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针对分老旧无物业小区居民楼、地下管道垃圾转运站、农贸市场等病媒生物孳生地采取滞留喷洒、烟雾熏杀等方式进行两轮次的集中消杀,并地面平整干燥,地势较高无积水,行人触摸不到的居民区沿墙拐角、单位院落、垃圾中转站、绿化带和公厕附近等鼠类活动场所规范设置防鼠毒饵站间隔2030米或每单元楼栋布设12同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采购蚊、蝇、蟑螂防制药品向居民免费发放,并定期检查维护毒饵站的完好性和补充清理鼠饵消耗情况。物业管理的居民区由物业公司实时开展消杀。

4.市爱卫办计划于2024311针对市区内2023年部分公共区域、水域蝇类密度高的病媒生物易孳生繁殖地段开展2轮次的集中灭蚊、蝇工作。主要公园采取烟雾熏杀或滞留喷洒方式进行;对香山公园观光渠等大中型水域采用在浅水层施撒灭蚊幼缓释剂消灭孑孓,控制成蚊孳生。文昌镇、滨河镇要做好配合,全程跟进消杀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配合做好消杀效果和服务质量的评估监测

(三)广泛宣传教育,提升防控意识。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海报、宣传彩页、健康教育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有针对性地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普及“乙脑”、出血热和非洲猪瘟病毒等由病媒生物传播的传染病防治知识。重点加大机场、汽车站、火车站以及商场、超市、社区、公园、学校等人群聚集场所的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完善公共场所防疫卫生制度,增强居民对病媒生物危害的认识和有疑似症状主动就医的意识,普及病媒生物防制知识,掌握正确的防控方法,鼓励市民通过多种形式反映病媒生物危害情况,自觉参与防病除害工作。

四、职能分工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行单位责任制,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病媒生物防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病媒生物密度,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防止病媒生物孳生、繁殖和扩散,避免和减少病媒生物危害的发生。具体防制方法参照《关于发布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规程居民区7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国卫通〔202017号)中居民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场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5类病媒生物防制操作规程进行。

(一)爱卫办组织领导,发挥统筹作用。区爱卫办根据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需要,负责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病媒生物防制年度计划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检查考核,协调和监督各成员单位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全面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宣传、统筹协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二)各乡镇加强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要落实以属地为主的主体责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统筹做好辖区内各单位的组织发动和工作部署。负责对辖区内各单位、社区、村(居)、公共区域、重点行业等场所病媒生物防制的组织、协调、宣传培训、实施环境治理和药物灭杀、督查等工作,督促辖区内单位落实病媒防制措施,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三)各部门各尽其责,强化监督指导。各部门(单位)既是宣传发动者,又是具体执行实施者,要充分发挥部门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主动把病媒生物防制任务纳入本部门(单位)工作之中,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和行业为主的管理责任,加强组织发动、督促指导,促使各单位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和病媒生物消杀控制以及防鼠、防蚊、防蝇等“三防”设施建设。区卫健局负责对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完善防制设施,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病媒生物密度监测、预警信息、防控指导、应急处置、技术指导、消杀评估等工作。区市场监管分局负责组织对农贸市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药品经营等单位实施及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完善病媒生物防护设施,落实清除病媒孳生地,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工作,定期开展消杀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病媒生物防制有关规定的行为。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监督指导畜禽养殖场、活禽交易市场、禽畜屠宰场等场所实施及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完善病媒生物防护设施,落实清除病媒孳生地,开展病媒防制措施工作,定期开展消杀工作。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内垃圾存放点、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实施及日常监督管理,完善病媒生物防护设施,清除病媒孳生地,定期开展消杀工作。要做好垃圾中转站周边环境清洁并完善“三防”措施。区住建和交通局负责做好乡村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收运容器密闭化、消除不正规垃圾堆放点、灭鼠毒饵站及时补充药饵。区教育局负责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实施及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完善病媒生物防护设施,落实清除病媒孳生地,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工作,定期开展消杀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必要的工作经费。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林场、绿地等区域病虫害防治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定期开展消杀工作。区工信和商务局负责组织商业综合体、超市等区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对管理企业实施及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完善病媒生物防护设施,落实清除病媒孳生地,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工作,定期开展消杀工作。区水务局负责组织开展直管范围内河道水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河道水域要通过定期开水闸冲刷河道,及时清除水草、水面浮游植物等环境治理方式,清除蚊虫孳生地,定期开展消杀工作。区旅游和文体广电局负责文化体育场所、娱乐场所、网吧、旅游景区(点)等场所实施及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完善病媒生物防护设施,落实清除病媒孳生地,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工作,定期开展消杀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督促落实相关单位(场所)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科学防治,发挥联动作用。坚持“突击消杀与日常防制相结合、化学消杀与环境治理相结合”原则,根据病媒生物孳生地数量和分布情况,坚持科学防治,治理病媒生物孳生地,有重点和针对性地进行消杀。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对照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机构,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开展病媒生物消杀工作,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序开展。区爱卫办要充分发挥指挥、协调、督查、考评的作用,引导群众认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二)周密安排部署,强化应急控制。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季节性特点,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宣传动员,切实开展好2024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和减少虫媒传染病发病率。根据蚊虫密度监测报告,在蚊虫密度较高时,辖区和各责任单位要及时采取有效行动,有力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防治效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和技能培训。同时,行业监管单位要对所监管对象加强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于2024年10月25日前报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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