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沙坡头区政务公开办有关要求,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直属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与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及解读文件,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作为主办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的有关专项行动、专项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及总结等。

(四)业务工作。各项职能工作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状态查询、办理结果、在线申报、统计数据、标准规范等。

(五)资金信息。可公开的专项资金信息和可公开的其他资金信息。

(六)统计数据。各类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分析报告,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等可公开的统计数据。

(七)其他。年度信息公开报告,事故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措施,人事信息、通知公告,执法监督信息、专题栏目信息,以及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的具体网址为http://www.spt.gov.cn/。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到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现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可到政务大厅应急管理局窗口办理。

办公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朝阳路老年公寓院内,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105室。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4:30—18:30;冬季8:3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沙坡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依申请公开”—“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我要申请”—“确认”—选择申请人类型—根据提示确认身份,在线填写《中卫市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查询码用来查询办理结果。

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至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号码:0955-8806781

邮寄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朝阳路老年公寓院内,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105

邮政编码:755000

以上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应填写《中卫市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该《申请表》可现场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登陆“沙坡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暂不受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箱、微博等方式提出的申请。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电话等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申请受理机构为: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老年公寓应急管理局办公楼105

邮政编码:75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2:00  14:00-18:00(工作日)

夏季:8:30-12:00  14:30-18:30(工作日)

联系电话:8806781(传真同号)

电子信箱:sptqyjglj@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8806330,传真:8806330,办公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老年公寓应急管理局办公楼值班室,邮政编码:756000,接待投诉时间:冬季工作日8:30-12:0014:00-18:00;夏季工作日8:30-12:0014:30-18: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中卫市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