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沙坡头区政务公开办有关要求,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信息。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直属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与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作为主办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重点工作。局机关和下属单位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安全生产,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及总结等。

4.部门动态。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环境卫生、环卫保洁、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等重要工作信息。

5.财务信息。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部门财政预、决算。

6.议案提案。对人大或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或建议给予的办理和答复。

7.其他。年度信息公开报告,政府开放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以及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spt.gov.cn/。

2.政务新媒体:“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微信公众号。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办公室将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需要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时,可以向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办公室申请获取。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办公室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

(一)受理机构

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

咨询电话:0955-7067638

传真号码:0955-7067638

邮政编码:755000

受理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大道21号二楼21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到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211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现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沙坡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申请公开”—“我要申请”,按照提示在线填写《中卫市沙坡头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查询码用来查询办理结果。

3.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至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211办公室。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以上3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应填写《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该《申请表》可现场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登陆“沙坡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

(三)申请处理

申请处理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或更改、补充;对于要件完备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