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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1/2019-00070 文号 卫沙政办发〔2019〕45号 生成日期 2019-06-03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沙坡头区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工作实施方案


为探索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改革,进一步提高沙坡头区基本生活保障便民、惠民服务水平,推进沙坡头区深化改革工作,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办法》(宁民办〔2015〕1号)和《沙坡头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卫沙党办发〔2019〕89号)精神,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服务群众、便民利民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按照“依法合规、权责统一、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目标要求,在全区形成制度健全完善、政策衔接配套、标准科学合理、补助水平适度、资金筹集落实、管理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将原来由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社会救助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切实扩大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协调、政策执行和服务群众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一)权责一致原则。转变工作职能,做到权责统一,突出乡镇人民政府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增强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督促政策在基层落实和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监管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基层服务水平。对下放到乡镇的社会救助审批事项,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坚持“放管服”结合,权责统一,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责可查。

(二)便民利民原则。把服务群众放在第一位,围绕便民、利民、惠民,从群众最现实、最迫切、最需要的事情做起,革除群众最不满意的弊端,创新体制机制,转变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

(三)提高效能原则。坚持将乡镇管理权限与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行政效能有机结合,加快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运作制度,使社会救助工作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中的作用更加明显。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将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工作纳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领导小组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工作开展。为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成立沙坡头区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郭爱迪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尹鹏睿  副区长

成  员:杨麦生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赵  峰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立生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景兆栋  区教育局局长

        张睿华  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秦  玲  区财政局副局长

        潘玉顺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汪文奎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云成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方振荣  区审计局局长

        王文忠  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崔小凤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刘  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马千笑  文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刘文杰  滨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朱政祖  迎水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冯伟明  东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伏  刚  柔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浩海  镇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振全  宣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文宁  永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宋学强  常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文成  香山乡党委书记、乡长

        王宏涛  兴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张睿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四、工作内容

(一)县区政府授权,乡镇政府直接审核审批。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工作机制改革,经区政府批准同意,采取由区政府授权形式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高龄老人津贴、临时救助及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权限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在社会救助对象现有比例下,各乡镇按当前保障规模左右掌握,直接审批享受社会救助政策对象,实施分类施保,差额补助,落实核查和动态管理等制度。

(二)理顺权责关系,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确保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认定救助对象家庭精准度。

1. 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社会救助监管主体责任,制定沙坡头区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指导各乡镇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和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乡镇研究制定好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审核拨付救助资金,会同区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加强对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监管,负责沙坡头区社会救助工作的报表统计。

2.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会救助受理审核审批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是审批社会救助对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社会救助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包括申请受理、组织入户调查、组织民主评议、发起核对和审批,公示监督(民主评议结果公示、拟审批公示、救助对象长期公示)、政策宣传、档案管理等。于每月25日前,完成宁夏民政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月结任务,报送下月救助对象花名册至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低保中心备案并申请拨付资金,于每月10日前将当月救助资金发放到位。

3.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救助申请及审核工作。履行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报告职责,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提出救助申请。对符合条件但无能力递交申请的,村(居)民委员会有责任主动代为递交申请;协助进行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民主评议结果公示、审批结果公示、材料收集上报和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协助做好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有关工作。

(三)规范操作管理,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依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办法》(宁民办〔2015〕1号)有关要求,指导乡镇研究制定好切合实际和便于操作的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细化工作操作流程,落实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流程附后)。

(四)完善信息数据,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与自治区、市级民政部门联系,及时理顺社会救助无纸化网上审批改革。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9年5月中旬前)。结合实际,制定沙坡头区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区政府与各乡镇签订授权书,全面启动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各乡镇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抓好组织实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各乡镇认真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创新工作实践,优化工作流程,全面开展审核审批,确保各类救助政策及时有效惠及困难群众。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并向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反馈相关工作信息和进展情况。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强化督促指导,深入调研,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推进工作正常开展。

(三)检查考核阶段(2019年11月)。2019年11月底前,各乡镇向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上报下放工作总结,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工作人员对乡镇下放工作的做法和成效进行实地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将计入本年度社会救助绩效考评成绩中,并作为核拨乡镇救助工作经费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区纪委监委、审计局牵头负责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行为;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承担日常工作的开展,牵头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抓好工作综合协调,细化社会救助工作流程、培训基层经办人员,指导乡镇开展工作,做好月度救助资金的核拨和监管;区财政局负责救助资金的安排,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提供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乡镇社会救助工作力量的充实,提出进一步加强乡镇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做好扶贫政策措施与农村低保的衔接,扶持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积极发展生产,增收脱贫;区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积极配合做好规范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相关工作。各乡镇要充实低保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队伍建设。相关金融保险机构配合做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救助资金发放工作。

(二)加强乡镇民政队伍建设。各乡镇要及时调整充实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确保本乡镇专职民政助理达到2名以上。对人口数量较多的乡镇除配备2名专职民政助理外,各乡镇要适当调剂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兼职民政工作,保障繁重的民政工作有人管、有人干;要在每个村(居)设立民政专(兼)职工作人员,人员由所在乡镇统一管理,保障有人办事。同时,为各乡镇购买的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要专职专责行使社会救助服务管理职能。

(三)加强政策宣传。了解政策是整个社会救助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村务公开、发放资料、政策咨询和媒体宣传等多种有效方式,深入开展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做到社会救助政策入户入村,使群众真正了解这一惠民政策相关内容及情况,知晓有关工作的要求及申报程序。

(四)加强业务培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乡镇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服务工作,对乡镇及村(居)“两委”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尤其加强农村低保政策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加强督促指导。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督促和指导工作,经常深入乡镇进行调查研究,特别是要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六)加强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要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工作任务及绩效考核结果将资金分配并拨付到乡镇。


附件: 1.沙坡头区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授权书.

      2.核对申请材料目录.

      3.常规核对流程图.

      4.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复核申请表.

原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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