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01/2020-00094 | 文号 | 卫沙政办发〔2020〕53号 | 生成日期 | 2020-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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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沙坡头区2020年“5·15政务公开宣传日”活动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精心组织实施,开展好相关工作。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2020年“5·15政务公开宣传日”活动方案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于2019年5月15日施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自治区、中卫市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政民互动,扩大公众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每年5月15日举行“政务公开宣传日”活动。现制定2020年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
二、活动内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政务公开宣传日活动采取线上活动、线下活动和宣传报道三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实现政务公开宣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一)线上活动
1.区政府分管领导接受电视广播电台采访,宣讲开展本次政务公开宣传日活动的重要意义,介绍沙坡头区在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过程中的做法和成效。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人解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2.在沙坡头新闻联播之后播放“践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微视频,介绍沙坡头区政务公开工作及“不见面、马上办”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3.通过广播电台轮回播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知识问答等音频,以简单易懂的形式向听众宣传普及政务公开知识。(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4.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宣传栏,发布政务公开宣传海报、标语和微动画(可供下载),并转载国家、自治区、中卫市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责任单位: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5.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通过微信、微博,联系中卫发布、居家中卫、中卫天天网等重要主流新媒体,统一推送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安排的政务公开专题专期内容。(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6.各镇、各村、社区通过微信群、QQ群、公众号等各种形式宣传疫情防控、“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举措和成效,推送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危房改造、扶贫脱贫、涉农补贴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发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公开事项,扩大政务公开宣传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向基层延伸。(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乡镇、村、社区)
(二)线下活动
1.每个乡镇、村(社区)信息公示栏至少张贴2张“5·15政务公开宣传日”海报,进村入户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宣传政务公开知识、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等,在乡村大喇叭和电子显示屏播放政务公开音视频。(责任单位:各乡镇)
2.区政府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播放宣传视频、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并指导下属企事业单位同步开展宣传活动,深入各自服务对象中,发放政务公开宣传资料和宣传品。(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3.鼓楼商场、新百商场等人员集中场所,宣和镇、环保局、农业农村局等安装大型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循环播放政务公开视频、海报等,沿街商铺滚动播放政务公开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局)
4.在各乡镇政府院内、民生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区)至少各悬挂1条横幅。文昌镇、滨河镇选择街道显眼位置悬挂政务公开横幅。(责任单位:各乡镇)
5.区政务服务中心在服务大厅配套开展政务公开宣传和政策讲解,播放“打造便民、利民政务服务环境”宣传片并悬挂横幅。(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6.安排协调市、区司法政策宣传流动车,在城区开展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三)宣传报道
邀请人民网、宁夏日报等媒体记者对政务公开宣传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委托专业机构制作快闪宣传片,打造政务公开宣传街,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效果。(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在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重大意义,精心组织实施,周密安排部署,利用线上线下和媒体渠道,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确保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围绕职能,创新宣传。把政务公开宣传活动与工作职能紧密结合起来,始终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形成“以宣传促工作,以工作促宣传”的良性互动。同时,要注意用群众能够容易接收到的方式,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宣传内容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宣传效果。
(三)认真开展,强化考核。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在5月14日前将宣传海报、横幅全部落实到位,5月15日要全面开展各项活动,区政府办公室将进行检查,并组织媒体采访报道。宣传活动结束后,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将简报和至少5张高质量活动照片于5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本次宣传活动情况将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评的重要内容。
联系人:焦晓东 电话:8806097
邮箱:sptqzwgkb@163.com
附件:1.参加政务公开宣传活动乡镇、部门(单位)
2.政务公开宣传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