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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1001/2018-92545 文号 卫政办发〔2018〕145号 生成日期 2018-09-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中卫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步伐,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管理运行模式,盘活农村公共文化资源,完善全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文化建设各项部署要求,切实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服务功能,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让更多群众免费共享文化资源。2013年以来,我市积极创新,以经济基础较差的海原县为试点,探索出一套切合当地实际、适应群众需求的新型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公建民营公助”模式,有效盘活了乡镇综合文化站资源资产和文艺团队,真正发挥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基层阵地功能,得到了自治区政府的充分肯定,被中国共产党网、中国文明网、宁夏《共产党人》杂志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为总结推广海原县经验,2016年10月,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观摩推进会,截至2017年10月,完成了1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推广任务。2017年12月,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座谈会,进一步总结了经验并提出了新的目标,2018年对已建成乡镇综合文化站实现“公建民营公助”全覆盖,在2020年前新建剩余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并实现“公建民营公助”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坚持务实创新。始终保持思想上的与时俱进、工作上的求真务实、方法上的开拓创新,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发现新问题、树立新典型、健全新机制。

  (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新时代人民群众精神文化各项新需求,盘活农村公共文化资源,提高管理运营效率。

  三、实施内容

  (一)政府主导,协会运作。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协会运作、增强活力”的思路,在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公建民营公助”推广工作,即由乡镇政府投入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民间文化协会运行,吸收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运行。

  1.县(区)文化部门为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配齐基本文化设备;教体局等部门和单位配备一定数量的体育健身器材。所配设备器材由乡镇人民政府登记造册管理,防止挪用流失。

  2.县(区)宣传、文化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参与组建民间文化协会,建立健全协会运行各项制度,协会业务上受县(区)主管部门指导,由乡镇政府统一管理。鼓励协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吸纳懂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民间优秀人才,并将乡村民间组织的优秀文艺队、社火队、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示范户纳入到协会中。通过实行星级评定管理,使农村文艺团队走上协会管理、自我参与、自我发展、自我创新的良性轨道。

  3.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合同形式将乡镇综合文化站资产无偿委托给民间文化协会运行,文化站工作人员负责监督协会使用资产。县(区)文化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逐步加大对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及时落实国家对农村文化的扶持优惠政策。

  4.文化协会运行后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面实行无障碍、零门槛进入,文化阵地公共空间及设施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将乡村计生服务、劳务技能、工青妇等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安排在文化站进行,实行“一站多用”,统筹农村广播电视、远程教育、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组建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科技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并以此为模式,复制“一室多用”的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等问题,真正发挥文化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5.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和决策上充分尊重广大群众的意愿,使政府决策与民主反映需求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监督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活动开展及设备使用管理情况。

  (二)加强管理,明确职责。激活文化站的书籍报刊阅读、文艺娱乐、科普培训、信息服务、体育健身等各项文化要素,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有效改善农村文化服务面貌。

  1.结合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场地条件,制定出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工作量化标准,搞好活动场所的室内布置,各种制度上墙,表册齐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根据当地群众的需求和民风民俗,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丰富多彩的、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电影放映活动;指导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农民自办文化组织(文化大院、业余文艺团队、文化中心户等)开展活动,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充分利用“星级评定,争先创优”,让民间自办文艺团队更多地承担起当地文化下乡的责任,使文化下乡常态化、固定化,真正变送文化为种文化。

  2.开展流动文化服务,开办流动图书室,为当地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深化“全民阅读”活动;建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组织全民健身活动,确保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

  3.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并积极开展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4.定期不定期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提供优质服务。

  5.做好所辖乡镇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管理维护运行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农户收视中出现的问题。

  6.配合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监督报告工作。

  (三)绩效挂钩,经费保障。按照“基数不减、适度调整、协会管理、联合考核、以奖代补、资金直达”的原则管理使用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资金。

  1.乡镇人民政府在年度财政预算中给予文化站适当比例的运行经费。县(区)文化部门根据各协会(文化站)年终考核结果,统筹分配各乡镇综合文化站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拨付,切实解决乡镇综合文化站运行经费问题,以确保公益性文化活动正常开展。

  2.出台《中卫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评星定级管理办法》和《中卫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工作量化标准》,每年由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乡镇综合文化站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具体按考核细则和相关规定兑现),对发挥作用突出的文化大院一次性给予5000元补助,资金均由市、县(区)财政各承担一半。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文化活动设备器材,支付文艺项目排演补助等。

  3.民间文化协会可按照自愿原则通过民间募集资金,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8年4月1日—2018年5月31日):动员部署。

  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2018年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相关工作。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与各县(区)文化旅游广电局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保证责任落实到位。各县(区)也要组织召开动员会,层层传达精神、传递任务。

  第二阶段(2018年6月1日—2018年10月31日):全面推广。

  各县(区)对全市已建成的33个(沙坡头区7个、中宁县10个、海原县1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完成“公建民营公助”推广任务,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面推行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督查。

  第三阶段(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30日):整体验收。

  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33个公建民营公助乡镇综合文化站进行整体验收,总结全面经验,健全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长期、常态发挥作用。

  五、组织机构

  成立中卫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宪静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位 亮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田应福 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王越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邹建萍 沙坡头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孙艳琳 中宁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田玉宝 海原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高秀英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赵峻峰 中宁县委常委、副县长

        吴秉凯 海原县委常委、副县长

        雍  军 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田应福、王越宏(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工作是今年市人民政府为群众承办的民生实事的重要内容,各县(区)、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全面推广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列入各级政府和宣传文化部门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内,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各县(区)要成立县(区)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要结合实际,切实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各县(区)、乡镇、单位要强化时间观念,严格按照实施步骤要求,争取时间、争取主动,确保年内完成公建民营公助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任务。要围绕工作重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层层分解任务,细化量化指标,确保工作紧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成效上。

  (三)加大投入,扩大宣传。各县(区)、各级文化部门、各乡镇要切实加大对“公建民营公助”的投入力度,从资金、器材等各方面大力扶持乡镇综合文化站,确保开展活动有阵地、有装备、有资金、有新内容,管理者有信心,参与群众享受到更好的服务。要加大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工作的宣传,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建设工作情况,疏通民意渠道。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评。市、县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工作领导小组全程督查指导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工作开展。市县业务主管部门要经常性开展业务指导,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要加强日常检查和督促指导工作,将平时检查与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挂钩,严格考评,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整体工作进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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