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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造“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1/2023-00269 文号 卫沙政办发〔2023〕54号 生成日期 2023-05-30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沙坡头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有效性 有效

迎水桥镇、东园镇人民政府,区教育局、工信和商务局、民社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和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卫健局、综合执法局:

《打造“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造“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 ”  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的通知》(民办函〔2022〕52号)和《关于确定“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民办函〔2022〕57号)要求,为深入推进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助力数字乡村和乡村振兴,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试点活动,促进乡村地名管理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乡村地名信息在互联网地图平台全面准确规范标注,乡村地区出行导航能力显著提升,乡村地名文化、文化旅游资源和特色农产品在互联网上有效宣传推广,助力数字乡村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探索出一条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的新路径。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沙坡头区“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兰  雄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马海轮  区民社局局长

成  员:区委宣传部、统战部,区教育局、工信和商务局、民社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和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卫健局、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迎水桥镇、东园镇负责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社局,由马海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统筹和协调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要求。

三、具体任务

(一)乡村地名命名设标。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数据和成果,由区民社局牵头,各部门、各乡镇配合,组织专家按类别和所属乡镇,系统梳理自然地理实体、乡村居民点、乡村道路街巷、乡村公共服务设施、乡村旅游景点等命名设标现状及问题。按照《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沙坡头区地名管理实际,对“有地无名”的规范命名,对“有名无标”的设置地名标志,织密乡村地名密度,健全乡村地名标志导向体系。

(二)乡村地名采集上图。一是加强乡村地名信息采集更新。依托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和百度地图、高德地图平台,由区民社局聘请第三方公司将自然地理实体、乡村居民点、乡村道路街巷、乡村公共服务设施、乡村旅游景点等地名信息全面采集入库,准确规范标注上图,便利乡村百姓出行导航。各部门、乡镇负责做好各行业、辖区内相关地名信息的提供、审核及其他相关工作。二是加强惠农助农兴趣点地名信息采集应用。由区民社局牵头,以图上标注的乡村地名为“锚点”,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引导群众自主采集上传具有地名意义的农家乐、种养殖基地、农业合作社、快递物流点等惠农助农兴趣点,方便快递进村、山货进城。各行业部门要落实行业管理责任,组织做好对本行业具有地名意义的地名信息的采集、审核等工作,各乡镇做好各自辖区内相关配合工作。

(三)乡村特色资源宣传推广。由区民社局牵头,会同各行业部门、乡镇,组织专家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数据和成果进行整理归类,深入挖掘利用各类地名文化资源,以传承与弘扬为主线,选取沙坡头区文明进程中知名度较高的地名作为范例,采编地名故事,充分展现沙坡头区多层次、多样化的地名文化,体现沙坡头区特色。依托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和“百度百科”等平台,由区旅游和文体广电局梳理出沙坡头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联合相关部门、各乡镇及社会力量,通过互联网大力宣传推广沙坡头区优秀地名文化、文化旅游资源和特色农产品,助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四)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应用。加大乡村地名信息共享力度,积极为沙坡头区政务管理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快递电商发展、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数字乡村建设等方面提供地名信息服务。由区民社局牵头,各行业部门、各乡镇具体负责,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参与本行业、本辖区内地名信息开发应用,更好满足数字乡村建设和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地名信息需求。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10月20日前)。照“统一部署安排、体现地方特色”的原则,聚焦主要任务,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实施步骤,夯实工作责任。

(二)信息收集阶段(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1月30日)。严格按照政府招投标程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配合做好乡村地名信息排查、命名等工作,开展乡村地名文化资源挖掘、地名故事采编、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梳理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工作成果交至区民社局,由区民社局会同各行业部门、各乡镇进行审核完善。

(三)宣传应用阶段(2022年12月1日-2023年4月20日)。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开展乡村地名设标、采集更新、地名信息上传及服务等工作。各行业部门、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争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地名信息开发应用。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4月10日-4月20日)。系统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和实践经验,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与数字乡村建设的现实需求,深刻剖析乡村地名服务的短板和不足,深入研究乡村地名成果应用服务的路径方法,提出持续深化优化的措施建议。于2023年4月15日前,形成本行业、辖区的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区民社局,由区民社局汇总报送自治区民政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需要,沙坡头区“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组织、民政牵头、部门配合、乡镇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乡镇要按照“明确分管领导、明确专职人员”的要求,具体负责做好试点工作。区财政局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为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夯实基础。

(二)强化协调配合。“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业务要求高的系统工作,需要全沙坡头区上下共同努力。特别是在采集地名数据信息时,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

(三)营造宣传氛围。各相关部门、乡镇要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加强宣传引导,努力提高社会公众对“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及时总结推广和宣传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进一步提升沙坡头区乡村地名服务工作水平。

(四)总结经验做法。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结合“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推广过程中的特色做法和工作成效,形成工作总结及意见建议报送区民社局,助力数字乡村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探索出一条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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