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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2023—2025年“富民贷”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1/2023-00274 文号 卫沙政办发〔2023〕56号 生成日期 2023-06-01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局 有效性 有效

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

《沙坡头区2023—2025年“富民贷”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2023—2025年“富民贷”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富民贷”产品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1〕5号)、《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中国农业银行宁夏分行〈关于下达2023年度“富民贷”任务的通知〉》(宁乡振发〔2023〕23号)精神,为进一步明确要求,创新机制,推动“富民贷”产品在我区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支持农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致富提升”为根本目的,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普惠扶持、信用贷款,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的基本原则,通过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和政策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信贷资金的杠杆作用,积极推动“富民贷”工作有序开展,让普惠金融服务惠及更多农户,有效满足农民群众发展生产、扩大经营资金需求,促进我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为实现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二、产品定义、实施范围和支持对象

(一)产品定义。“富民贷”是指农业银行中卫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与区乡村振兴局联合进行实施,通过区、镇、村三级服务体系审核推荐农户,农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用途“免抵押免担保”小额贷款。

(二)实施范围。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等9个乡镇(以下简称9个乡镇)。

(三)支持对象。9个乡镇能够持续稳定经营的农户(农村户籍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

三、基本规定

(一)贷款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借款人家庭开展生产经营,不得用于生活消费、购建房、理财等非生产性支出,不得转借他人,不得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个人使用,不得用于赌博及发放高利贷等违法活动。

(二)贷款金额。单户贷款额度起点为3000元(含),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贷款期限。根据农户生产经营周期和收入情况综合确定,额度内单笔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从事林果业等回收周期较长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最长不超过5年,且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风险补偿金有效期。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等非主观因素导致暂时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可办理一次贷款展期,展期期限应在风险补偿金有效期内。

(四)贷款利率。根据借款人信用评级、还款能力、贷款成本等因素综合确定,贷款利率不超过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五)利息结算。“富民贷”借款农户根据每季度银行核算的利息标准,自行按期足额向银行付息。

(六)风险补偿金筹措。区财政配套100万元设立“富民贷”风险补偿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金),并存放至农业银行,撬动农业银行1000万元“富民贷”贷款。农业银行以风险补偿金与“富民贷”1:10的比例为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富民贷”。

(七)贷款条件

1.借款人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名下无逾期未还贷款;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年龄和贷款年限之和不超过65岁(年)。

2.借款人通过农业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正常的生产经营项目;具有固定住所或稳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从事种养殖和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可靠的经济来源、承贷和还款能力强。

3.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产业和项目。同时,借款人需符合农业银行惠农e贷相关规定,且通过区乡村三级审核推荐并纳入政府风险补偿金支持范围。

4.符合农业银行贷款的其他准入条件。对一、二类低保户审慎支持,要把此类农户是否有劳动能力、有无稳定的生产经营项目和还款能力作为准入的主要判断标准。对脱贫人口(脱贫不享受政策户除外)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富民贷”贷款总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四、风险控制与补偿

1.区乡村振兴局对风险补偿金进行管理,风险补偿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对符合风险补偿金代偿条件的“富民贷”本金及利息,由风险补偿金和农业银行按8:2比例承担代偿责任,即风险补偿金承担80%,农业银行承担20%。

2.根据“富民贷”需求情况,区乡村振兴局向区人民政府提交合理调整风险补偿金规模请示,区政府研究审定通过后,区财政局筹措资金及时注入,保证“资金池”充盈和偿付能力。农业银行按季度监测政府风险补偿金资金拨付情况、余额变动情况和代偿情况等,按季度复测业务合作额度,当风险补偿金不足时,及时协调基金管理部门补足风险补偿金。

3.对贷款本金及利息逾期超过70天且符合代偿条件的,按协议约定启动风险补偿程序,并按照约定及时补足风险补偿金。“富民贷”贷款本金逾期率超过3%时,应暂停“富民贷”发放,直到逾期率恢复到3%以内后重新启动。具体按照《沙坡头区“富民贷”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执行。

五、“富民贷”办理流程

主要流程:签订合作协议→农户申请贷款→乡镇审核推荐→政府部门审核→金融机构调查审批→贷后管理→逾期代偿。

(一)签订合作协议。农业银行与区乡村振兴局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具体运作模式,主要包括:合作额度、风险补偿的范围及标准、各方在贷款管理和清收中的职责、业务暂停和终止合作机制等内容。合作协议须按双方行业管理要求履行法律审查程序。

(二)农户申请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农户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在地“富民贷”村级管理团队(如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等)提出申请,“富民贷”村级管理团队承担农户初筛职能。 

(三)政府审核推荐。“富民贷”村级管理团队对农户品行、信用、生产经营情况等开展实地调查,收集核实农户基础信息,填写《沙坡头区“富民贷”申请审核推荐表》(附件1),明确审核意见并取得申贷农户签字确认后,上报至所在乡镇进行审核。乡镇审核通过的,由乡镇填写《沙坡头区“富民贷”推荐农户汇总表》(附件2)及推荐表报送区乡村振兴局。推荐表和汇总表移交频率原则上为每月两次(1日、15日),如遇量大、农户信贷需求紧急的可提前多次移交,确保推荐农户及时享受政策支持。区乡村振兴局对乡镇报送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向农业银行移交推荐表及汇总表。

(四)银行调查审批。农业银行在“富民贷”村级管理团队协助下,按照信贷制度有关规定开展贷前调查、农户评级、授信核定、贷款审批,向“有产业支撑、有资金需求、有经营能力”的农户提供融资服务,鼓励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办贷效率。农业银行强化风控管理,坚持自主决策,杜绝向不符合条件、无还款能力的农户发放贷款,重点把好贷前准入关,有权对不符合信贷条件的农户拒绝发放贷款。金融机构应积极引入保险保障机制,引导贷款农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效分散信贷风险,保障各方权益。每月8日之前向区乡村振兴局上报上月贷款发放情况。

(五)贷后管理。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及“富民贷”村级管理团队要协助农业银行做好贷后监测检查,及时掌握农户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防止贷款用于非生产经营领域或被企业等第三方挪用。农业银行把好贷后管理关,加强贷款资金流向监测,发现可疑信号及时介入化解风险隐患。

(六)逾期代偿。贷款逾期后,农业银行及时向区乡村振兴局报送逾期贷款名单,由区乡村振兴局和农业银行及所属乡镇、村联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贷款清收。符合代偿条件的,及时启动风险补偿机制,并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及时补足风险补偿金。代偿后银行收回不良贷款的,应按照风险承担比例原渠道及时划转风险补偿金账户。未经乡村推荐和区乡村振兴局审核同意,农业银行单方放贷的贷款不纳入此合作协议管理,不能享受风险补偿金补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贷款银政共管。区乡村振兴局、农业银行应加强沟通交流,共同研究业务推进措施,做好统筹协调、信息共享和服务保障。及时总结经验、协调解决“富民贷”工作中的各类问题,推动“富民贷”业务顺利开展。农业银行应认真履行放贷主体责任,成立专门工作团队组织实施“富民贷”业务,做实农户信息建档和白名单审批,确保业务规范有序推进,贷款“放得出、能收回”。

(二)加强监测督查考核。区乡村振兴局要将“富民贷”推广成效纳入各乡镇年度考核,对各乡镇发挥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等作用,积极配合协助完成农户推荐、贷前调查、贷后管理、风险代偿、贷款清收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发现弄虚作假、协助套取贷款的,严肃追究问责。农业银行在业务系统中准确标识“富民贷”,按月与区乡村振兴局比对审核贷款数据。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区乡村振兴局、各镇村、农业银行要加强“富民贷”产品宣传,积极开展“富民贷”进村入户活动,让广大农户知晓“富民贷”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强化对乡镇、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的培训,培养一批既了解“富民贷”要点又掌握金融知识的业务骨干,确保“富民贷”工作顺利推进。及时总结提炼推进“富民贷”的典型事例和经验,为“富民贷”业务推广营造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2023年3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区乡村振兴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如遇中央、自治区、中卫市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件1.沙坡头区“富民贷”申请审核推荐表

        2.沙坡头区“富民贷”推荐农户汇总表

        3.2023年沙坡头区各乡镇“富民贷”放贷任务分配表

原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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