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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调整沙坡头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1/2024-00186 文号 卫沙政办发〔2024〕37号 生成日期 2024-04-30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有效性 有效

文昌镇、滨河镇人民政府,区财政局:

《进一步调整沙坡头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进一步调整沙坡头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方案


按照“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总体要求,推进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依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宁民发〔2020〕83号)、《关于印发〈宁夏城市社区网格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民规发〔2021〕3号)及《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沙坡头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政办发〔2023〕7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规范工资结构,提高待遇水平,为构建“党社联建、多元共治”的城市基层治理格局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总量控制,以岗定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数量综合考虑社区规模、人口数量、工作任务等因素按需配备,结合无物业老旧小区户数、服务商圈人数、大型公共服务场所等,适当上浮调整,由区民社局实行总量控制,在全区范围内合理调剂。

(二)以岗定薪,优绩优酬。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薪酬根据其工作年限、工作业绩考核结果等因素合理确定,向社区一线骨干、工作表现优秀人员倾斜,打通晋升渠道,体现激励导向。对于已取得较高学历、获得相关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专职工作者给予适当政策倾斜。

三、调整内容

(一)适用对象。本方案中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指沙坡头区现有在岗的105名专职承担社区网格服务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待遇构成。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待遇由基本报酬、星级补贴、其他津贴三部分构成。

(三)调整标准

1.基本报酬。包括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岗位等级报酬。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840元/月提高至2050元/月,涨幅210元/月;增加最低岗位等级报酬50元/月。

2.星级补贴。星级服务型党组织补贴300元/月。

3.其他津贴。包括学历津贴、职业津贴和以奖代补资金。其中: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学历,分别按每月100元、200元、300元标准发放;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分别按每月200元、300元、500元标准发放;根据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及履职情况由乡镇组织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合格者按评测等级发放月度奖补资金,每人每月奖补标准上限为800元。

四、经费来源

此次调整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由相关乡镇进行核算,时间自2024年1月1日算起,所需经费由沙坡头区财政全额保障。

五、组织领导

文昌镇、滨河镇要高度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区委组织部、区民社局要加强统筹协调,政法、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为社区治理提供人力资源、政策支持,形成有效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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