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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委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62/2024-00026 文号 卫沙党办发〔2024〕20号 生成日期 2024-03-12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委办公室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委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区委各部委办,区直各局办,各人民团体、区直属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沙各单位,区属国有企业:

《中卫市沙坡头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和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员会办公室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沙坡头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市委和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沙坡头区碳达峰工作,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中卫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以及中卫市第五次党代会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将碳达峰、碳中和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新动能,为实现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沙坡头区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年,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力争达到9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中卫市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沙坡头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产业结构调整持续推进,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到2030年,新能源发电总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3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1%左右。

三、重点任务

坚持将碳达峰纳入沙坡头区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数据中心绿色发展行动、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行动、城乡建设绿色升级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行动、生态碳汇建设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1.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立足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抢抓自治区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宁电入湘”“绿电园区”等政策机遇,加快实施腾格里600万千瓦沙漠光伏大基地、中能建沙坡头区麦垛山一期40万千瓦等光伏项目。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乡镇利用农户屋顶实施分布式光伏项目,加快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到2025年,沙坡头区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力争达到700万千瓦。稳步推进集中式、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加快实施国家电投集团中卫香山风电场1-3期风电机组“以大代小”更新试点(增容)、国家电投中卫香山49.8MW等风电项目。到2025年,沙坡头区风电装机规模力争达到200万千瓦。积极配合自治区、中卫市加快推进黄河黑山峡水利枢纽工程、三道埫、黄草埫等水力发电项目建设。按照新能源项目储能配置比例不低于10%、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的要求,加快实施龙源孟家湾295MW/590MWh等储能电站项目,持续提升电网灵活调节能力。围绕中卫市氢能产业规划和发展布局,适时启动氢能试点示范应用。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8%。(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工信和商务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国网沙坡头区供电公司)

2.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积极有序推进镇罗、宣和、常乐产业基地燃煤类企业煤炭减量,实施清洁电力、天然气替代。持续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力度,取缔农村散煤销售点,充分发挥清洁煤配送中心作用。落实自治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太阳能等多种方式清洁取暖改造,高效取暖。(责任单位:区工信和商务局、住建和交通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大天然气推广使用。配合推进西气东输三线、四线等干线天然气管道建设,加快区域内管道互联互通,构建多气源互补、运行灵活、安全可靠的天然气主干管网。稳步推进天然气管网向乡镇延伸,因地制宜加大农村天然气使用,有序推进农村“煤改气”改造,提高农村居民气化率。加大天然气消费安全保障,优先保障民生用气。(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住建和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数据中心绿色发展行动

1.打造数据中心集群。按照中卫市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枢纽节点宁夏枢纽和国家(中卫)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规划布局,积极引进数据中心项目落地,加快推动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枢纽节点宁夏枢纽和国家(中卫)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工信和商务局)

2.加强绿色能源保障。按照中卫市统一规划,推进国家一体化算力网络枢纽节点绿色电力应用试点,提高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积极配合推进中卫云基地数据中心稳定电价200万千瓦光伏、宁夏广电中卫数据中心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等项目建设,提高数据中心新能源使用水平。(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工信和商务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

(三)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行动

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认真落实《宁夏能耗双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自治区工业行业2022—2025年高耗低效产能整合退出实施方案》,综合运用环保、能耗、安全、质量、技术等法规标准,推动铁合金、电石、水泥等重点行业低端低效产能依法依规有序退出。开展能效对标达标,实施节能诊断和能效“领跑者”行动,推动铁合金、建材等高耗能企业加快节能降碳改造,鼓励企业通过实施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余热余气发电等项目,力争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以上,标杆水平以上企业占比有所增加。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0%,重点行业产能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到2030年,部分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区工信和商务局、发改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分局)

2.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中卫市关于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严把产业项目准入关,对禁止类的项目坚决不予准入,对《目录》外的项目,严格按照《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在项目备案前,加强与节能、环保等主管部门沟通,提前进行预判会商,严把审批关,从源头上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工信和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

(四)城乡建设绿色升级行动

1.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倡导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推动建材循环利用。到2025年和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重分别达到20%和30%。推进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创建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就近综合利用。推动农村能源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动有条件的乡镇天然气使用全覆盖。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加快智慧安防、智慧停车、智慧充电、智慧照明等数字化社区改造升级。(责任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国网沙坡头区供电公司)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以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为重点,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现“应改尽改”。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全面推行居住建筑75%节能设计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新建居住建筑全部达到75%节能要求;到2030年,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责任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财政局)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按照“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原则,因地制宜推行余热、热泵、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清洁取暖方式。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探索推进“光储直柔”建筑,提高建筑消纳可再生能源水平。到2025年,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比例达到50%,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既有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比例达到15%。(责任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国网沙坡头区供电公司)

4.发挥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引领作用。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加强能耗定额管理,扩大低碳节能环保设备和技术应用比例。鼓励利用市场机制开展节能改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能源托管等模式。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的公务用车使用新能源比例不低于10%,新建停车场全部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明显下降。(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局、发改局、财政局)

5.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持续加大农村电网改造提升力度,提高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淘汰和更新老旧农业机械装备,推广农用电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快农房节能改造。积极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协调秸秆、林木剪枝等农林生物质资源作为能源原料、农业饲料的分配,扩大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规模。到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到2030年,建成一批绿色农房,鼓励建设零碳农房。(责任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国网沙坡头区供电公司)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1.推动交通运输工具低碳转型。深入推进绿色交通发展,大力提升新能源汽车普及率,率先在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围绕新能源电动汽车发展需求,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合理布局充电基础设施,新建小区、停车场按10%的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其余车位需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责任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工信和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发改局、财政局)

2.推进绿色物流体系建设。对现有物流园区进行绿色提质改造升级,打造兴仁交通商贸中心镇、宣和商贸服务中心镇。对冷链物流在用冷库、速冻装备、冷却设备等开展节能改造,逐步淘汰老旧设备,更新升级制冷技术,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推动仓储配送与快递包装绿色化发展,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业、快递企业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责任单位:区工信和商务局、住建和交通局、农业农村局)

(六)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行动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加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监测预警,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探索建立用能预算管理制度,开展能耗产出效益评价,推动能源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的产业和项目集聚。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节能监察工作机制,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工信和商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

2.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加强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进一步拓宽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冶炼废渣、建筑垃圾等固废综合利用渠道。引导企业利用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减少固废产生量,加快实施沙坡头区固废环保综合利用年产1.8亿块新型建筑材料项目,拓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途径,提高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区工信和商务局、发改局、住建和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局)

3.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行源头减量、环境友好、资源循环、末端治理的生产方式,加强重点行业废水、废气、废渣和余热余压等循环再利用。开展光伏组件、风电机组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提高企业就地消纳和转化废弃物能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责任单位:区工信和商务局、住建和交通局、发改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

(七)生态碳汇建设行动

1.强化黄河沙坡头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开展黄河沙坡头区段河道治理、水生态保护和水污染治理,服务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改善区域生态系统。大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设生态拦截净化设施,减少农药化肥农膜使用量,严控农田退水直排入河。黄河沿线两岸3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养殖场,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防治,持续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严控沿黄化工、有色、冶金等高耗能行业,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尽早实现超低排放。(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工信和商务局)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大力实施中央财政三北工程巩固防沙治沙成果项目,科学谋划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重点开展光伏治沙、人工造林、退化林草湿修复、封禁保护,加强林草湿抚育管护力度,进一步提高林草湿综合质量品质,增加生物多样性,构建稳固生态系统,守好生态环境生命线。到2025年,沙坡头区森林覆盖率达到9.92%。(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务局)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结合实施的年度造林、抚育经营等绿化任务,总结提升增汇固碳技术。积极引进招商引资企业,合作培育林草碳汇项目。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完善林草碳汇资源信息,积极融入“宁夏林草碳汇资源感知平台”,提高林草碳汇资源数据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完善体现碳汇价值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局)

4.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节水农业,严格按照“以水定产、量水而行”原则,调整优化种养结构,推广以种带养、以养促种、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模式,有效减少对水体的污染。在迎水桥、宣和、镇罗等乡镇开展“光伏+”试点应用,将光伏开发与牧草种植、奶牛养殖、沙漠生态旅游等相结合。推进化肥、农药、地膜减量增效,推广环保型肥料和生物农药,改进施肥施药方式。(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发改局)

(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1.完善创新体制机制。落实《宁夏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支撑行动方案》,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培育一批绿色低碳创新型示范企业,利用“前引导+后支持”、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和“揭榜挂帅”等机制,支持企业承担国家、自治区和市级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支持企业通过技术转让、技术许可等方式,实施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和碳足迹认证,加强绿色低碳技术、产品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发改局、工信和商务局、市场监管分局、财政局)

2.加强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鼓励企业、学校与国内外各类创新主体共同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协同创新,吸引区内外绿色低碳技术研发能力强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和高新技术企业入驻沙坡头区并建设科技研发平台。支持低碳领域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和低碳技术服务复合型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工信和商务局、民社局)

3.强化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围绕沙坡头区新能源优势,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光伏新能源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可再生能源智能运维、智慧电厂与智能电网关键技术集成应用,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围绕能源、化工、冶炼、建筑、交通等行业节能降碳需求,推广应用低碳燃料与原料替代、过程智能调控、余热余能高效利用等技术,加强绿色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及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完善技术产权交易、知识产权交易、技术合同登记等各类平台功能,促进绿色创新与市场有效对接。(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发改局、工信和商务局)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组织学校、单位、社区等开展资源环境国情教育,围绕碳达峰碳中和主题开展专题讲座,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采取多种宣传方式积极宣传绿色低碳理念。把节能降碳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及有关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内容。办好节能宣传周、科普活动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和商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绿色消费,鼓励各类销售平台发放绿色消费券、实施绿色积分、给予绿色消费补贴,以兑换商品、折扣优惠等方式鼓励绿色消费。加大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力度,推动绿色产品认证,畅通消费渠道,拓展消费市场。推进“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活动,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评选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工信和商务局、住建和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分局)

3.引导企业履行绿色低碳发展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增强环境责任意识,提升绿色发展水平。重点用能单位要开展能源利用和碳排放情况梳理,开展清洁生产评价认证,“一企一策”研究节能降碳路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保社会责任。(责任单位:区工信和商务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

(十)梯次有序达峰行动

1.协调联动落实行动方案。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立足沙坡头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把节能降碳摆在突出位置,结合沙坡头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现状,全面摸清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碳排放情况,科学研判未来碳排放趋势,加强各项政策与沙坡头区碳达峰目标的衔接协调,抓好碳达峰行动方案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因地制宜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依托沙坡头区丰富的能源、资源优势,加快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坚定不移推动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加快推动沙坡头区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责任单位: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对碳达峰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要政策措施、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相关部门(单位)、重点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加强政策落实。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能源和碳排放基础数据统计、核算、计量、评估制度,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为核心导向,强化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指标管理。有序推进用能权、碳排放权改革,落实全区用能权交易机制,适时启动用能权交易;做好配额分配管理,逐步扩大碳排放权交易主体范围。积极支持企业争取中央、自治区预算内资金,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项目。

(三)严格监督考核。将能源消费、二氧化碳排放等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沙坡头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效能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完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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