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登录个人中心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走进沙坡头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二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1/2024-00050 文号 卫沙政办发〔2024〕17号 生成日期 2024-03-06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做好沙坡头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二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落实

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是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是依法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各乡镇、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部署。2024年,沙坡头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由政府办理的建议24件,沙坡头区政协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由政府办理的委员提案48件,各乡镇、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要高效统筹推进办理工作,结合实际研究解决办理难度大、资金争取难的建议提案,及时会商共同办理单位研究解决办法,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的,及时提请区政府分管领导协调解决;分管领导应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力度,征求代表、委员办理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同时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专干人员细化办理工作方案,制定任务清单,标明任务时限,明确办理要求,压实办理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建议、提案落实落细。

二、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办理时效

各主办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后,要对标对表、认真核对任务分工方案(见附件1、2),主动认领。协办单位要加强与主办单位对接频次,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办理工作。相关乡镇、部门(单位)要将本单位的办理结果于8月15日前报送牵头答复单位,牵头答复单位将办理结果统一汇总后,于8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报区政府督查室、人大常委会代选委、政协提案委备案。针对代表、委员对办理答复不满意的建议和提案,区政府督查室将对承办单位通报批评,并发回重新办理。承办单位在接到重办反馈意见之日起10日内办结,并重新答复代表、委员。10月10日前各主办单位要向区政府督查室书面上报办理工作总结,并做好迎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政协办公室联合检查验收工作。

三、规范答复流程,提升办理质量

各乡镇、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进行答复(见附件3、4),向代表、委员复文时需附《沙坡头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或《沙坡头区政协二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见附件5、6),复文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报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答复代表、委员。同时,要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监督,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区政府督查室将强化建议、提案督办落实,定期通报办理情况,年终按照区委、区政府2024年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各项建议、提案全面办结。


附件:1.沙坡头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2.沙坡头区政协二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3.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办文格式

          4.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办文格式

          5.沙坡头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6.沙坡头区政协二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下载: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友情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新媒体
智能机器人